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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5/19

 

文件编号:文防发[2010]001-3

文件编制:张伟  伍永林

文件监制:韩庆兵

文件发布:2009-12-01

文件实施:2010-01-01

 

 

 

 

 

 

                                  合 作 协 议

甲方:重庆市文庆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经营者)

     甲乙双方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防水企业相关管理条例的前提下,现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营销平台,双方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从            日至          日止。合作期满及债权债务完清后本协议自行失效,如需续约,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2.甲方利用品牌,资质,信誉等优势,积极创造营销条件供乙方积极开展营销活动。

    ①甲方免费为乙方配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防水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甲方部分工程业绩资料(以上均为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按需领取。

    ②甲方根据乙方意愿,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供乙方使用(办公设备含电脑,电话,桌椅及一般日常办公用品)

    ③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培训费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费用,确保乙方轻松开展营销活动。

    ④甲方先期垫资为乙方提供营销必须的差旅费、通讯费、招待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提下)

⑤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开展营销或多相关的各类对外宣传资料,供乙方张贴和发放。

3.乙方在开展营销活动期间,原则上应坚持自觉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即上午到甲方办公处签到考勤,特殊情况需作电话或书面说明,经甲方同意亦可执行,以便甲方随时掌握乙方营销地域动态,配合甲方把营销工作落在实处。

4.甲乙双方为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用工劳动关系。乙方在营销期间的工资,各类福利,各类保险等,均由营销业绩奖励分红体现。甲方在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在乙方的营销业绩奖励分红中提取相应的资金,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社会养老费。

5.甲方制定的《重庆市文庆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实施文件及经营指南》,甲乙双方一致认为体现了双方意愿,认为该文件及指南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对此无其他任何异议(附件附后)。双方应严格执行,不得反悔。反之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在开展营销活动过程中,承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开展营销,注重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在此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纪及自身安全事件,甲方不承担相关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和赔(补)偿责任,但甲方可配合乙方积极处理相关事件。

7.本协议在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坚持友好协商,妥善处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仲裁解决直至法律处理。

8.本协议一试两份(包括附件),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重庆市文庆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营者)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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